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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 通讯员 汤敏如)记者从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10月21日,被告人易某某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境,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依法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从该车天窗与遮阳板间隙及扶手箱下改装的暗格内查获疑似巴西红耳龟等龟类动物一批,被告人易某某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
经鉴定,上述涉案动物中的1760只红耳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上述1760只红耳龟的参考总价为人民币88000元。
因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是2021年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对于该罪 “情节严重”的追诉标准,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也无判例可循。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在该案侦查阶段即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
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一方面与拱北海关缉私局等相关单位分析研究,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综合该案的物种危害性、扩散风险、数量、价值、物种生存规模等因素,认定被告人易某某走私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已具有刑法可罚性,应当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全面、系统出示证据,并围绕案件定性、主观故意、涉案巴西龟的实害性等进行了详细论证。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跨境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受市场交易、非法放生等复杂因素影响,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后续类案办理提供了借鉴,并为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提供了案例样本。龙8体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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